千亿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被刑拘,新城控股连夜换帅!人民日报发三问!
昨晚,上海警方发声明: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拘。
新城控股(601155)也连夜发公告称: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,公司选举董事兼总裁王晓松先生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。
上海警方: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
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拘
2019年6月30日22时许,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,称其女儿被上海朋友周某某(女,49岁,江苏人)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,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。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,迅速开展相关工作。
7月1日下午,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(男,57岁,江苏人)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7月2日晚,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新城控股:公司董事长变更
选举王晓松任董事长
新城控股(601155)昨晚发公告称: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,公司选举董事兼总裁王晓松先生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。
公开资料显示,王晓松正是王振华的儿子。
据每日经济新闻,昨天港股上市公司新城发展控股(01030.HK)收跌24.24%,市值蒸发约150亿港元;其旗下物管公司新城悦(01755.HK)跌23.72%,市值蒸发16.7亿港元。
人民日报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:
输送幼女是否存在利益链?
嫌犯王某某已被刑拘,仍有太多问号需拉直。
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?
“输送”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?
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?
案件尚在调查,真相不会流浪太久。守卫儿童权益安全,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。让司法正义昭告天下: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!
央视热评:
猥亵女童伤天害理,必须依法严惩!
央视新闻今日发表文章《热评 | 猥亵女童伤天害理,必须依法严惩!》,以下为全文:
7月3日晚,上海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:6月30日,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,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,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警方的通报,既回应了舆论关切,也证实了王某某涉嫌违法犯罪。
于法不顾!于情不容!王某某的行为令人发指,性质恶劣,影响极坏,不仅违背伦理,背离公序良俗,更是视法律为无物,让公众无法忍受,不可承受,更不能接受!
犯罪嫌疑人既严重摧残了女童的身心健康,也给其父母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;既挑战了法律尊严,也挑战了大众的心理承受度,必须依法严惩!不如此就无以慰藉受害者,就无法平民愤,也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慑之效。
尽管王某某、周某某已被刑拘,但公众的追问并未停止,疑惑也并未全部消散。
公众有权知道:
王某某此前有没有性侵女童前科?
周某某带女童到上海,是不是第一次?
这种罪恶的交易是个例还是产业化?
每一次追问都是抵达真相的过程,也是起底罪恶的过程,更是还原正义的过程。
此外,王某某的身份也为大众所聚焦。据报道,王某某是新城控股董事长,不折不扣的亿万富翁。但很显然,此案无论涉及到谁,无论此人多么显贵,都要一查到底,都要依法严惩,决不姑息。
法治时代,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,一旦违法犯罪,谁都不能逃避法律制裁,也不会享有特权。谁都不可能“收买”法律,凌驾于法律之上。
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,这是我们的价值共识。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,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,世道人心的朴素底线不容冒犯,谁违法犯罪谁就会受到法律惩处!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者,夯实公众的法治信仰,还受害者以公道,还社会以正义,我们在期待,更有坚定信心看得到、感受得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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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警民直通车-普陀微博、@人民日报、每日经济新闻、央视新闻、广州日报
编辑 | 徐嘉楣
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